恒逸集团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争创全省示范

  


  本报讯(通讯员吴中)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非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确定首批28家非公企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示范工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杭州市名列其中。
  为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的要求,不断提升非公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省人保厅要求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示范工作,按照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重点推动全省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有组织、有场所、有制度、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的预防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作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内部预防调解工作网络;二是建立预防工作机制,提升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企业争议调解机制;四是落实保障措施,推动企业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恒逸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大楼 邮箱:hyb@hengyi.com 邮编:311215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1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