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不骄“下”不馁

  

  “王者之政,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是《荀子·王制》中一句被广为流传的话,意为治理国家,对德才高尚之人要及时提拔,对德才低下之人应立即罢免。我们仿佛从古人的这句治国之论中看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能上能下,方为用人之常道。
  治国如此,对于以“创造效益”为使命的企业来说,也是如此。能上能下用人,能激活企业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员选任工作的良性竞争。一方面,通过“上”,激发员工的活力与热情,实现员工智慧向财富的转变;另一方面,通过“下”,腾出更多的位置
  给优秀之人,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同时,使在位的管理者存在危机感,会加倍珍惜来之不易的岗位。
  这一管理理念虽受欢迎,但在现实中起到实效的企业却不多,特别是对于“下”,人人敬而远之,要么停留在口号阶段,无实质性的措施,要么有措施却无操作性,导致“上去容易下来难”,成为困扰企业高层的一个大难题,而所谓的欢迎也成为了“理论上”的欢迎。
  要避免这些问题,关键是创造一个让员工“上得去,下得来”的畅通机制。近日,己内酰胺公司连续出台了《管理人员降薪、降级、降职管理办法(试行)》《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员工降薪、降级管理办法(试行)》三项管理制度,就是力求畅通这一机制,实现能上能下的制度化。通过制度化,使能上能下成为一种管理常态,营造一种“人人都有机会上,人人都有可能下”的氛围,保证干部“上”得有说服力,克服干部“下”的阻力。
  需要说明的是,员工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无论让员工“上”还是“下”,对公司来讲,都是为了建立一个良性的运营秩序。所以,“上得去,下得来”畅通机制实施过程要兼顾公司利益与人性管理。在能上能下制度中,公司根据员工的综合表现分为降薪、降级、降职三种情况,避免了一棍子打死的不近人情的做法,不给“下”的人员造成心理压力,让“下”者有其位,退者有其用,保证了管理队伍心理和工作的稳定。
  而对于员工,最重要的是转变“官念”。树立正确的上下观,破除“上荣下耻”、“下是公司赶人”的错误思维,真正做到“上”不骄,“下”不馁,对“上下”习以为常、坦然处之,用出色的表现来“翻盘”,只有这样才会真正掌握“能上能下”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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