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举办车辆费用管理办法宣贯讲座

  

  1月10日,为确保新办法能够更好地得以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成本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集团公司举办《恒逸管理人员车辆费用管理办法(2017版)》宣贯讲座,由党群工作部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何邦阳主讲。
  何主任详细解读了2017版管理办法,他指出2017版在原2016版基础上主要修订了取消公配车专职司机、统一公配车补贴标准、对2016版自备车公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规定等三大块内容。
  何主任强调了2017版所涉及的车辆主要指高管公务配车、管理人员自备车公用,不包含公务调度车、员工上下班通勤车等。该版适用于集团/石化股份各部门(中心),所属企业(含己内酰胺公司)参照执行,执行标准需报总公司备案,不适用于公司所属筹建期企业。
  就申报时间,申报人要求等,何主任也作了补充说明。其中,双职工只有一辆自备车,只能“一车一人一报”自备车公用。新增人员自愿申请自备车公用的,每季度末受理一次。由本人OA填报申请流程,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各所属企业综合行政部门审定后,签署协议,方可确定为试行自备车公用补贴对象。
  凡申请自备车公用浮动补贴的人员,要求能够安全、熟练驾驶准驾车辆,协议期间如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到期,应及时报行政综合部门更新,在车辆统计员审核中发现证件单据过期,不予通过。
  通过总部车辆管理系统,自备车主可以自行查阅关联报表是新办法的一大亮点。同时,为倡导“环保、节能”的理念,在公共交通便利的城区,因公外出办事,可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公交、自行车等),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统一提供公交卡。
  据悉,《恒逸管理人员车辆费用管理办法(2017版)》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2016年12月27日印发,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2016年5月24日发布的《恒逸管理人员车辆费用管理办法》(浙逸〔2016〕8号)文件同步废止。
(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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