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员工上网行为 确保企业网络安全环境

  

  本报讯 为创造良好的上网环境,合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10月1日下发浙逸〔2013〕22号文件,出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互联网使用规定》,即日开始执行。
  在企业应用与网络密切接轨之后,越来越多的业务需要通过网络来完成。互联网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企业带来了传统方法无法取代的好处,另一方面则由于员工的不当上网行为,也给企业带了潜在的风险。相关调查显示,在网络运行过程中,员工并非时刻只在网上获取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如何有效地避免企业员工在工作时间滥用互联网,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上网行为,有效确保企业带宽资源,这就需要企业自身出台明确的上网行为管理规定。
  据了解,此次集团出台的互联网使用《规定》针对公司互联网使用作出了明确说明,并强调了6大禁止条目。员工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所有联网用户将进行备案登记,谁用谁负责。文件要求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因滥用公司网络造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同时,公司还将追究其造成的经济、名誉损失责任。
  《规定》要求,严禁在网上共享和泄露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严禁利用公司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这包括禁止任何时间点使用公司网络通过计算机、手机、pad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微博、QQ日志说说等不实内容的上传、转发;禁止任何时间点使用公司网络浏览相关色情类网站、下载各种淫秽图片以及视频文件;禁止任何时间点使用公司计算机进行QQ游戏、WEB在线游戏、客户端网游等网络游戏娱乐活动;禁止上班时间(8:00至晚17:00)使用公司网络进入淘宝、京东、亚马逊等购物类网站进行购物;禁止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网络资源在线播放音乐、电影等媒体文件;禁止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网络运行迅雷、BT等P2P工具耗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任何下载活动。
  《规定》附件内容还特别强调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与行为准则》有关计算机使用中关于员工须合理使用公司网络资源,电子邮件、OA、SAP等系统,系统安全维护等规定内容。(记者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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