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实施新版《年薪制人员薪资福利制度》

  

  本报讯 12月29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薪资福利管理,恒逸下发新版《年薪制人员薪资福利制度》。
  新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管理技术人员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在2007版《管理技术人员(年薪制人员)薪资福利制度》及2010版《年薪制员工薪资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整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步废止。
  新制度根据员工职务职级、工作职责、个人能力等,确定标准,对薪资的构成与计算作了明确说明,并对薪资发放、薪资调整作了详细介绍。公司薪资调整以体现按劳分配、奖优罚劣、关心员工利益为目的,同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其中,制度明确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发放通讯费津贴和高温津贴。员工还享有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和护理假。
  公司整体薪资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和经营效益决定,在同行和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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