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探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大量的税收法规袁与企业的会计处理密切相关袁在税收法规不断更新调整的情况下袁每年企业汇算清缴过程中总有问题出现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涉及的问题有很多袁涉及收入类尧扣除类和资产类三个项目的内容遥本文仅以扣除类项目中业务招待费为例做分析探讨遥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过程中袁业务招待费是扣除类项目中重要的一部分支出费用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袁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袁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渊营业冤收入的5‰冶遥其中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有两个限制渊采取孰低原则冤袁这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遥如何合理运用这两个比例计算企业所得税缴纳额是本文所要阐述的主要内容袁具体分析如下院
  公式一袁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招待费实际发生金额×60%≤销售收入×5‰
  由公式一推导可得袁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临界值=业务招待费/ 销售收入=8.33‰
  由此分析可知袁当业务招待费和销售收入的比例等于8.33‰时袁存在一个临界值遥下面以我公司为例具体说明袁业务招待费对企业所得税缴纳产生的影响与临界值的关系遥2010年我公司的销售收入为353484万元袁利润总额27995万元遥
  渊1冤2010年我公司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19.63万元袁税前允许扣除11.78万元渊19.63万元×60%=11.78万元<353484×5‰=1767.42万元冤袁业务招待费需要纳税调增7.85万元袁因此我公司2010年度实际缴纳所得税为7000万元渊渊27995+7.85冤×25%=7000万元冤遥
  渊2冤当其他条件不变袁假设我公司业务招待费增加到2000万元袁此时利润总额为26014.63万元渊27995-渊2000-19.63冤=26014.63冤袁税前允许扣除1200万元渊2000×60%=1200<353484× 5‰=1767.42万元冤袁需要纳税调增800万元袁该条件下我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为6703万元渊渊26014.63+800冤×25%=6703万元冤遥
  渊3冤当其他条件不变袁假设我公司业务招待费增加到2944万元袁达到临界值时袁即业务招待费等于销售收入×8.33‰渊353484×8.33‰=2944万元冤袁此时利润总额为25070.63万元渊27995-渊2944-19.63冤=25070.63万元冤袁税前允许扣除1766.4万元渊2944×60%=1766.4万元=353484× 5‰=1766.4万元冤袁需要纳税调增1177.6万元袁该条件下我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为6562万元渊渊25070.63+1177.6冤×25%=6562万元冤遥
  渊4冤尧当其他条件不变袁假设我公司业务招待费增加到4000万元袁超过临界值时袁即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收入×8.33‰遥 此时利润总额为24014.63万元渊27995-渊4000-19.63冤=24014.63万元冤袁税前允许扣除1766.4万元 渊4000×60% =2400万元>353484×5‰=1766.4万元袁采取孰低原则冤袁需要纳税调增2233.6万元袁该条件下我公司缴纳企业所 得税为 6562 万元渊渊24014.63+2233.6冤×25%=6562万元冤遥
  从渊1冤到渊4冤的数据对比可清晰的看出袁当业务招待费在临界值以下时袁越接近临界值则业务招待费对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贡献越大袁达到临界值时贡献最大曰当业务招待费处于临界值以上时袁高于临界值部分的业务招待费对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贡献为零遥
  从企业税务筹划的角度来看袁有了这个临界数据袁我们可以在销售收入的基础上对业务招待费支出做出预算袁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袁以减轻企业的税收成本袁提高企业收益遥
  (高新材料财务部 晋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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