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出台《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22日下发逸化〔2013〕11号文件,出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据了解,《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分为“总则”、“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合同主办管理”、“合同谈判管理”、“合同拟定管理”、“合同审批管理”等12个部分,适用范围包括恒逸石化各职能部门(中心)、下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
  《细则》针对合同审批流程不规范,经常出现任意更改合同审批权限的情形,进行明确规定。业务部门对已实施的审批流程进行修改的,应将拟修改的审批流程报经分管领导或流程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实施。根据“统一管理、分级分类实施”的合同管理原则,公司法律事务部主要负责合同的归口管理,其他部门具体职责也在该细则中予以明确,如:公司业务部门在对外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审计稽核部随时对合同进行监督和审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财务问题进行把关等。这些部门相辅相成,共同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在《细则》拟定期间,法律事务部多次召开内部讨论会,对文稿内容逐字逐句进行斟酌,并对多个重要条款的表述方式进行了详细讨论。在讨论成熟的基础上,法律事务部向各职能部门(中心)和公司有关领导充分征求对《细则》初稿的意见,再进行修改完善后出台。
  该《细则》的出台是公司向规范化合同管理工作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关键性的一步,这使得我们在合同管理上做到了“有制可依”,但如何做到“有制必依”、“执行必严”,还需要公司上下密切配合,切实抓牢关键事项规范合同管理。(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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