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自医

  

  近期社会新闻中,浙江温岭三位大夫伤于患者刀下,广州多名医护人员被打伤……医患冲突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医患关系发展到今天,已经和暴力流血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保障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各大医院纷纷加强安保措施,有医院更是请来“武术高手”向医护人员传授防身术。
  从医疗纠纷的高曝光率来看,通过暴力解决医患冲突虽然不能解决问题,但是却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涟漪效应”。所谓“涟漪效应”,意为当一群人看到有人破坏规则,而未见对这种不良行为的及时处理,就会模仿破坏规则的行为。 医疗纠纷引发的恶性冲突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就会使更多人群来模仿,如果涟漪效应不能有效控制,一些初始危机往往会引发更大的危机。正如近年在美国频发的校园枪击事件,政府不能很好地解决枪支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枪击事件的发生,其恶果就是枪击事件在激愤的持枪者中间引发涟漪效应,造成更多的无辜民众受害。因此,如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如何妥善解决存在于双发之间的矛盾,当前的立法是否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给予了足够的保护等,对探究医疗纠纷的解决至关重要。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我国医疗纠纷的数量每年都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我曾在法院实习期间,见过许多民事纠纷案件,在那些案由为医疗纠纷的案件中,所有无止境的争吵最终无非围绕两点,即院方有无过错以及院方应当承担何种程度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将简要说明一例最触动我的真实案子来谈谈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是一名中年妇女。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总共作了八次试管婴儿,其中前七次试验均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结果都以失败告终,而第八次则选择了邵逸夫医院,并成功怀上了一对双胞胎。怀孕初期原告一直在邵逸夫医院保胎,后由于交通不便重新转回了上述医院,在该医院保胎过程中,原告坚称被告医师疏忽大意,无视原告对病情的描述,拒绝原告要求住院保胎的请求,导致其最终流产。原告在法庭上几度情绪失控,哭喊着要讨回公道,导致中途休庭,虽不合秩序却也不禁令人动容。患者情绪失控是可以理解的,她几乎已经失去了成为母亲的资格。
  从这起案例中,至少可以看出,并非所有患者的愤怒都是对院方医疗水平过高的预估产生的心理落差,也并非所有的吵闹都可以简单归结为“医闹”。法律尚且不外乎人情,在院方没有做到为患者尽心尽力治疗的情况下,如何能要求患者对院方体谅有加?然而就在这畸形的医疗体制中,因为医患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媒体以或夸大或隐瞒的形式源源不断地报道着一起又一起医疗争端,似乎向人们传递着这样的一个信号,即以暴力发泄不满的可行性,至少在中国,强硬的患者比“忍气吞声”的患者能得到更多的损害赔偿是不争的事实,哪怕是在院方确实没有医疗过错的情况下。■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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