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处弃生”何尝不是一种尊重

  

  离天亮还有很久,节日的气氛很浓厚,周遭却很安静。在本该欢天喜地的氛围中再次读到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他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死亡在他的笔下,是节日。走的凛然决绝且有尊严何尝不是大多数人的愿望,然而我们常常忘了,人活在世,最难寻的是自由。婴儿哭哭啼啼到这世上,周围的人用欢笑和亲吻隆重地迎接。而死亡的到来比之生更加被动:病榻前的怜悯,腐烂的肉体,无尽的悲恸,以及将至未至的死神。
  这些用永恒的离别包裹着的死亡气息使得生者尝试作出更多的挽留。因为,死亡一般被看成一件毁灭或者恐惧的事情,对于死后的世界,人们下意识地联想到荒冢、枯灰或昏鸦这种凋敝的意象。死亡化作一把斧头,劈开了阴与阳,从此人鬼殊途,留着活人见证死亡。正因为对这未知世界不可触碰的恐惧,人们才会对深受绝症折磨的患者作出更多的挽留,以各种痛苦的治疗方式。
  死亡从来都不是一瞬间的事,它痛苦而漫长。我曾看过一位临床医生对死亡的描述,他说从来没有一个病人安详地带着笑意死去。几乎所有人,包括那些早已在死亡之前失去意识的患者,都会不断抽动身体,发出哀嚎,那种哀嚎让人毛骨悚然,不是从嗓子眼里发出的,而是从身体里,每一个细胞,每一块组织。
  所以,才会有几十年来对安乐死无止尽的争论。安乐死问题之所以如此复杂,是因为它和故意杀人只有一步之遥。我国刑法并不承认安乐死,但这不能阻止要求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病人应有尊严死去的自主权,这是拥护安乐死的人很充分的理由。向死而生的史铁生说:“与其让他们(植物人)无辜地,在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无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状态下屈辱地呼吸,不如帮他们凛然并庄严地结束生命。这才是对他们以往人格的尊重,才是人道。”
  眼看亲人遭受病痛折磨却放手不治,何其残忍?但是,以难以忍受的治疗手段拖延行将就木的生命,又何其残忍?倾尽所有只求分分秒秒生命的延长,是孝;不忍其受折磨而放弃治疗,是否就是不孝?
  “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是不早了。”病榻上的人浑浊却隐约透着亮光的眼球试图穿过窗外看向黎明的天空,那里是否有神明相迎?是否有梦中亲人微笑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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