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灵活地掌控“度”

  

  在东方文化社会中,新加坡是一个十分追求规则和秩序的国家,其法律规范和社会秩序均十分严格。严格的制度和规则,对于超越传统东方文化中以血缘和地域为纽带的社会资本结构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是推动新加坡融入全球经济的重要制度和文化因素。但是,凡事物极而反,过度追求规则和秩序也压制了个人对于幸福的
  赟追求。学者纪 在一篇题为《“优雅”的新加坡式焦虑》中描述了他在新加坡的见闻,他认为,新加坡人对“优雅程度”的过度追求,反而造成了国民幸福指数的下降。
  制度是人类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协调人与人之间行为的规范,其本意就在于抑制个体对自我利益的过度追求,从而在长期内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外在的社会制度与内在的个人需求就形成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过分强调制度规则会使个人需求难以实现,最终偏离制度规则的本意;过分强调个人自由,则会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混乱,最终危机个人利益。因此,制度规则与个人自由之间不存在一个绝对的优先主体。在现实社会中,关键是如何实现制度规则与个人自由均衡。
  均衡是一个十分抽象和难以把握的概念,由于个人利益和价值观念的差异,不同的主体对于均衡的理解不同。从中国古代哲学观点而言,均衡并非一个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周而复始,变化不息的持续运动中一个可以长期存在的状态。类似于西方政治制度中的三权分立,在制度与自由的博弈中,理想的状态应该是相互制衡,相互促进。
  企业管理与国家治理类似,都存在一个在规则执行与个人利益之间博弈的过程。每个人都会对规则形成自己的理解,个人的利益、价值观和知识构成都会影响对于规则的认知。首先,作为微观主体,企业的规则应与社会环境中的主流价值观念相符,否则不同环境的观念冲突会通过嵌套系统的传递影响员工对于规则公正性的认知;其次,规则应与员工利益存在交集,员工在规则之中可以获得通过自身努力而获得提升的机会;最后,规则的执行应基于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而非行为的主体。
  在此前提下,企业管理就可以在法律和道德层面占据主动地位,企业也成为一个相关利益者组成的共同体。在制度执行时,首先应尊重制度的权威性,发挥制度规则对于员工行为的指引作用;其次,对于员工违反管理规则的行为,其处罚可具有一定的弹性,比如惩罚措施逐级提升等。管理实践中,对规则的执行是一种科学,对“度”的把握则是一种艺术,科学的方法提供思路和框架,而艺术的选择则可以实现价值的升华。
  企业管理中,工作的绩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对各种规则与业务安排“度”的掌控,过度的高压政策有可能适得其反。管理决策因环境、时机、条件的不同而变化,因形而定,因势利导,管理者不仅要尊重员工个人的正当和合法诉求,而且应该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通过文化的软性约束形成一种激励员工的情势,与正式规则相辅相成,共同成为管理者协调员工行为的载体。■ 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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